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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庆阳回应“市民集体挖文物”:施工过程中发现古铜钱,已封存保管

    近日,甘肃庆阳有市民发视频称,在西峰区一处工地有市民聚集挖文物。网传该地“考古有重大发现”。

    21日晚,西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情况通报:

    5月10日,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下庄村老庄组G244线庆阳过境段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古铜钱。

    甘肃省考古研究所组织考古、文物鉴定专业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勘探。经鉴定,发现的古铜钱年代以宋代为主,少量汉代、唐代铜钱,并发现一泥质深灰陶罐口沿残片、一泥质浅灰陶罐腹部残片、数片砂石质器物残片。

    经勘探,未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任何文物遗存遗迹线索。目前,勘探工作全部结束,专业人员已对发现的古铜钱及残片封存保管。

  • 美再威胁伊朗交出浓缩铀,伊朗:必须留在国内!

    美国总统特朗普21日在白宫对媒体说,伊朗必须交出其拥有的高丰度浓缩铀,美国拿到后很可能会将其销毁。

    特朗普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会拿到那些高浓缩铀的。我们不需要,也不想要。我们拿到后很可能会将其销毁,我们不会让他们拥有。”他还说,美伊正在进行谈判,结果如何尚待观察。

    特朗普此前多次威胁伊朗交出浓缩铀。据美国方面10日消息,特朗普称,美国一直在对掩埋在废墟下的伊朗浓缩铀进行监控,美国太空军负责此事。

    伊朗最高领袖下令

    接近武器级的铀必须留在国内

    当天早些时候,伊朗消息人士表示,伊朗最高领袖穆杰塔巴·哈梅内伊已下达指令,要求该国浓缩铀库存不得运往国外。消息人士称:“伊朗高层官员认为,把核材料运往国外将使伊朗未来更易受到美国和以色列的攻击。”

    △伊朗最高领袖穆杰塔巴·哈梅内伊(资料图)

    美国务卿:美伊谈判有进展

    但难保协议定达成

    美国国务卿鲁比奥21日表示,美国同伊朗的谈判目前取得一些进展,但他无法保证协议一定能达成。他同时表示,如果无法达成一份“好协议”,“所有人清楚”美国有哪些其他选项。

    鲁比奥证实,巴基斯坦官员当天前往伊朗首都德黑兰,希望此行进一步推动谈判进程。据伊朗方面21日消息,巴基斯坦陆军参谋长穆尼尔当天赴德黑兰磋商,旨在进一步推动伊美谈判。

    鲁比奥还批评北约在美国对伊朗战事中没有采取“任何实质行动”,西班牙还拒绝美国使用当地的军事基地,美方对此非常不满。“北约对美国究竟有何益处”,这正是他希望在此次北约外长会上着力推动解决的议题。

    伊朗外交部:现阶段谈判重点

    是结束所有战线战争

    当地时间5月21日,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巴加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阶段,谈判的重点是结束包括黎巴嫩在内的所有战线的战争,媒体关于核问题的说法,包括浓缩铀问题或浓缩铀辩论,都只是猜测,缺乏可信度。

  • “幸好没扎脸上,不然婚都结不了了”新郎抓捕嫌犯意外负伤,新娘满是心疼

    近日

    婚期将近的民警林纪舟

    在一次抓捕中负伤

    双手被玻璃扎破

    鲜血直流

    同为民警的爱人金瑶

    故作轻松地调侃

    “幸好没扎你脸上

    (不然)婚都结不了了”

    话里却藏满心疼

    5月8日20时许

    浙江温州瑞安市公安局

    仙降派出所民警林纪舟

    带队抓捕一起重大案件的

    关键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发现

    嫌疑人藏匿于深山中

    深山地形崎岖、交通不便

    众人徒步搜寻近4小时

    终于锁定嫌疑人极有可能

    藏身于一处孤立民房中

    此时,嫌疑人家属却突然返回家中

    为避免打草惊蛇

    民警李炜韬、李俊伟

    迅速翻越院门围墙埋伏在荒地

    民警林纪舟等人

    从房子的另外一侧包抄推进

    趁嫌疑人家属进屋关门之际

    林纪舟快速冲出

    用身体撞碎玻璃房门

    “立即抓捕!”

    林纪舟一声令下

    快步直奔二楼

    正撞见嫌疑人慌忙躲进房间

    企图锁门拒捕

    林纪舟奋力撞开房门

    与及时赶到的队友合力出击

    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

    整个抓捕过程

    仅用了30秒

    当场查获案件的关键证据

    事后,林纪舟才发觉

    双手不知何时被玻璃划伤

    鲜血正不断渗出

    最深一处伤口距手筋仅1厘米

    面对同事们的关心

    林纪舟却笑着说

    “我没事,大家辛苦了”

    正在发送结婚请柬的金瑶

    得知爱人抓捕时受伤的消息

    连忙问道

    “伤得深不深啊”

    “要去包扎一下的!”

    “幸好没扎你脸上

    (不然)婚都结不了了”

    一句调侃,藏的是心疼

    一腔热血,扛的是责任

    一次冲锋,守的是万家平安

    为民警林纪舟点赞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号综合浙江公安、温州公安

  • 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划底线 教育部等四部门发文

    今天,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底线要求》。

    校园内设置旗台、旗杆,使用规范国旗。

    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

    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校舍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有效的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置提示标识,并能正常使用。

    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

    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

    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

    教室配置黑板(书写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

    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小学应具备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学校应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器材配备满足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按规定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馆(室)满足学生阅读需要。

    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

    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

    寄宿制学校合理设置厕所、盥洗设备,满足学生如厕、洗浴等生活需求。

    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按标准配备取得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

    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学生宿舍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需配备女管理员。

    据了解,这20条底线要求是在2014年“全面改薄”20项底线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的迭代升级和整体抬升,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

    为保障《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落地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全面达标。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各地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排查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跟踪评估,实行底线要求达标动态“销账”制度。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聚焦校舍建设、装备配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一校一策”方案,分类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提高省定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集约增效。各地要立足当前实际,统筹用好学龄人口变化导致的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益,推动资源向薄弱环节和底线短板倾斜,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对办学条件“底线失守”问题“零容忍”,确保设施设备能用好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

  • 男子一年“加班”150余次,老板知道真相后果断报警

    “平时老是看到马某晚上过来

    我还以为他真加班呢!”

    面对民警询问

    门卫不禁感叹

    门卫口中的马某

    原为浙江台州某汽车制造厂的

    一名车间维修技师

    2018年入厂

    也算得上老员工了

    可谁也没想到

    这位“老师傅”因为一次“偶然发现”

    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

    一天

    马某在焊装车间堆放物料

    注意到一批加工剩余的铜电极帽

    望着这些不起眼却“值钱”的铜件

    马某心里起了贪念

    △马某盗走的铜电极帽

    当晚他假装来厂里加班

    刷卡进厂、偷摸进车间

    一把、两把

    ……

    他把铜电极帽塞进口袋

    再带出厂区

    藏于门口停车场的汽车后备箱内

    刚开始 他还有点担心

    但过几天后一直没人发现铜件减少

    他便再次上演“加班”戏码

    如此蚂蚁搬家10余次

    攒到百斤左右后卖掉

    △马某半夜在车间偷走铜电极帽

    之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经常来“加班”

    直到今年4月底

    工作人员发现铜电极帽数量明显减少

    便在车间临时加装监控设备

    5月10日凌晨3时

    公共视频拍到一名员工

    进入车间后快速离开

    工作人员一眼认出此人是马某

    便调取打卡记录和厂大门视频

    发现马某进出时外衣口袋由扁变鼓

    于是

    老板果断向社区民警报案

    民警顺线深挖

    于5月14日早上

    在马某租住房屋内将其抓获

    △嫌疑人马某被抓获

    据马某交代

    自2025年3月至2026年5月

    他平均每月至少盗窃铜件10次

    累计超过150次

    目前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浙江公安

  • “宠物狗上桌舔舐餐盘”,西安市雁塔区通报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1日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2026年5月21日,媒体报道西安大都荟太食兽茶餐厅有宠物狗上桌吃盘内食物。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报道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宠物狗所用餐具及食物均为店内提供的宠物专用餐具和宠物餐包,均放置在四楼隔间,有单独清洗区域及设备,与店内顾客餐具无交叉使用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在顾客进店时已向其说明宠物不能上桌椅,但在该宠物狗上桌进食时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

    鉴于该宠物狗确有在就餐桌椅上进食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涉事店铺对所有营业区域及后厨操作环境进行全面消杀。21日14时,该店已停止营业,由西安绿园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消杀,并对顾客使用的餐具进行更换。我局执法人员将组织该店面所有工作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进行重点培训和宣传并做好跟踪检查。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来源:雁塔市场监管

  • 明日起投用!郑州城区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可实现全天候、广覆盖监管,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与安全。为加强我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科技水平,规范驾驶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城区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目前该批设备经过前期试运行后通过验收合格,将于2026年5月23日起投入使用,现将具体点位予以公示。

    此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多类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系统是利用自动抓拍摄像机,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的自动检测抓拍。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并拍照记录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自动生成交通违法记录。

    郑州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违法测试照片(以上照片仅系统测试使用不予处罚)

    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

    主要利用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治理市区禁停道路(路段)内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模式。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停车车辆车牌,并拍照记录该车违法行为,设备将自动生成违法记录

    (以上照片仅系统测试使用不予处罚)

  •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5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0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21日

    法释〔2026〕11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5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0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相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其他章节中规定依照第八章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包括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包括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相关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以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的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案件。

    第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数罪,其中部分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对该部分犯罪案件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对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近亲属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

    第五条 对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二)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三)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在境外、健康状况、明确的境外居住地、联系方式、通缉、发布红色通报等情况,并附证据材料;

    (四)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近亲属以及已掌握的所有近亲属的姓名、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有关犯罪的主要事实,并附证据材料;

    (六)是否列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等,并附证据材料;

    (七)是否附有查封、扣押、冻结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清单和相关法律手续;

    (八)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案件,是否附有相关法律手续;

    (九)相关材料需附翻译件的,是否一并移送。

    第六条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属于本院管辖,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

    (二)不属于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符合缺席审判程序其他适用条件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十日以内补送;三十日以内未补送,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第七条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应当载明被告人到案期限以及不按要求到案的法律后果等事项;应当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近亲属,告知其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并通知其敦促被告人归案。

    第八条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向被告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

    “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是指被告人所在地的法律、判例、惯例、司法实践等所规定、承认、认可、接受的各种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和方式:

    (一)对中国籍被告人,可以委托我国驻被告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二)被告人系外国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可以通过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三)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

    (四)采用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软件等能够确认被告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五)向其最后居住地送达可以视为送达的,可以向被告人最后居住地送达;

    (六)已经查明被告人住所地或者居住地,但穷尽办法不能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七)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或者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一至二名辩护人。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从境外寄交、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在五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再次拒绝的,不予准许。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的近亲属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第一审开庭前提交与被告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对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决定。

    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有多名近亲属申请参加的,应当推选一至二人参加诉讼,并可以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至二人参加诉讼。

    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在境外的,除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以外,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至迟在开庭三十日以前发布开庭公告。

    人民法院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参加诉讼的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通知书至迟在开庭审理三日以前送达;受送达人在境外的,至迟在开庭审理三十日以前送达。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的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可以发表意见,出示证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出庭,进行辩论,提出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再由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发表意见。经审判长许可,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发表意见;

    (二)公诉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的近亲属询问了解情况;

    (三)法庭依次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涉案财物事实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公诉人举证,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再由辩护人举证,公诉人发表质证意见。经审判长许可,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出示证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出庭;

    (四)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言,再由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并进行辩论;

    (五)辩护人可以发表最后辩护意见。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作出有罪判决的,应当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被告人出境之前作出的供述和辩解,经庭审举证、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五条 在缺席审判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应当重新审理。

    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一般由同一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系经指定管辖取得管辖权的,应当重新指定管辖。

    第十六条 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后,罪犯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有异议的,应当在被告知有权提出异议后十日以内提出。

    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原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直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依法审理作出裁判。

    缺席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另行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除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并经缺席审理作出无罪判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另行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先行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裁定后,人民检察院认为仍有必要启动缺席审判程序的,可以另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依法审理作出裁判,并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尚未处置的相关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是指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不能正常感知、理解、认识、表达而缺乏受审能力,无法出庭受审。

    对患有严重疾病被告人拟进行缺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就被告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作出认定,必要时,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出具报告,并结合其他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依法作出认定。

    第十九条 患有严重疾病被告人在缺席审理期间死亡或者逃匿,符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第二十条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进行缺席审理,被告人恢复受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在审理过程中恢复受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缺席审判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相关规定继续审理;

    (二)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恢复受审能力,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由作出缺席裁判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可以缺席审理。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虽然构成犯罪,但原判量刑畸重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无罪”,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等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6年5月22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宁夏发现迄今规模最大的蜥脚类恐龙足迹化石群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专家团队研究发现了宁夏迄今规模最大的蜥脚类恐龙足迹化石群——六盘山北联池足迹群。

    在六盘山区隆德县一处650平方米的陡峭岩壁上,清晰留存着距今1.1亿年前的241枚恐龙足迹,其中连续足迹117枚,另有124枚孤立足迹散落分布,形成至少9条行迹,为研究早白垩世中国西北地区蜥脚类恐龙的多样性、行为习性及古生态环境,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佐证。

    足迹解码 还原“史前巨兽”体形与行为特征

    这批足迹真实记录了一群中大型蜥脚类恐龙的活动轨迹,这些恐龙留存的后足迹长度介于58.3至143.5厘米之间。其中,最大的行迹包含14组连续前后足迹,后足平均长度118厘米,行迹总长超13米。最长的行迹总长20.1米,前后脚距离越来越小,清晰反映出恐龙行进中的减速行为。

    研究团队结合肩髋距测算,产生这批足迹的恐龙臀高2.65至3.55米,体长约15—22米,属典型中大型蜥脚类恐龙,堪称中生代“陆地巨无霸”。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邢立达副教授指出:“北联池足迹群记录的行迹类型与特征,为研究蜥脚类恐龙运动方式、群体行为及古地理分布,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实地实证资料。”

    足迹分散分时段留存 重现1.1亿年前湖畔生态图景

    这批恐龙足迹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行迹走向分散、无明显主方向,研究团队推测为不同时段恐龙个体穿行所致。研究团队识别出至少两个足迹形成时期,这说明该地点是一个长期受青睐的栖息地或饮水点,而大量足迹在同一地层的累积,推测在这一段地质时间内,该地区的沉积环境(如湖岸线)相对稳定,允许足迹多次形成并被保存。

    据了解,北联池蜥脚类恐龙足迹群的发现,进一步证实六盘山地区曾是大型蜥脚类恐龙的重要活动区域。研究团队推测,留下足迹的恐龙属于蜥脚类演化分支,与邻近兰州—民和盆地河口群发现的黄河巨龙、大夏巨龙等古生物种类存在较近亲缘关系。

    宁夏地质局高级工程师杨卿表示,“这些珍贵的足迹不仅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也是连接公众与史前世界的桥梁。我们将积极探索科学普及与文旅融合的新路径,让化石遗产‘活’起来,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与文化自豪感。”

    加强保护,守护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如今,六盘山也是宁夏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不仅有华北豹,还有毛冠鹿、中华斑羚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在此栖息繁衍,是名副其实的“野生动植物王国”。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王军山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保护力度,对新发现的恐龙足迹化石开展数字化记录与存档,为后续的科学研究与遗产保护留存完整的基础资料。

    (总台记者 张孝成 柴丹枫 于淼 郭宝来 严立勇)

  • 毕业论文将检测AIGC率,检测标准科学吗?

    日前,2026届高校毕业生正陆续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不少高校将对毕业论文检测AIGC率——从语言模式和语义逻辑等多个维度,对论文文本进行分析比对,区分判定文本内容中“人工智能生成”的比例,超过规定上限,论文将不得参加盲审和答辩。

    在AI深度融入教育体系的当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用于毕业论文?使用边界如何界定?检测标准科学吗?

    多所高校发布通知

    毕业论文要进行AIGC检测

    今年以来,四川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等多所高校相继发布通知,要求本科毕业论文须进行AIGC检测,并对论文的AIGC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

    四川大学要求文科类毕业论文AI生成内容占比不超过20%,理工医科类不超过15%;

    南京工业大学要求全校毕业论文均须进行检测,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则规定AIGC比例不得高于40%。

    不少学生分享了AIGC检测的实际使用感受:有学生认为有误差,“有的是自己写的,但也会被算到AI生成内容里”;也有学生认为,AIGC检测并不像知网查重一样公布标准;还有学生希望能明确告知,检测为何判定某段AIGC率高,而不是只给一个百分比。

    “用AI降AIGC率”

    AIGC检测科学吗?

    采访中,不少学生对AIGC检测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在社交媒体上,还有学生分享“用AI降AIGC率”的攻略。当检测可以被AI轻易破解,AIGC检测还科学吗?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网络上各类AIGC检测平台层出不穷,单次检测按字数收费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与此同时,“降AIGC率”的付费服务也应运而生,商家号称能通过句式改写、词汇替换、逻辑微调等手段,把高AIGC率论文改写到合格标准。

    一些学生无奈表示,为了证明自己的论文不是AI生成,不得不付费降AIGC率。

    大四学生葛佳怡在维普平台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疑似AIGC率为56%。她说自己用AI完成了部分理论资料的检索与补充,而摘要、项目计划、创作核心均为原创。让她不解的是,她和团队商量拟定的项目计划部分,竟被认定疑似AIGC率高达97%,甚至包括项目的时间安排。

    无奈之下,她尝试用AI降AIGC率。她向AI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降低逻辑性、增加口语化、按照官方检测模式和底层逻辑输出内容。结果,AI改写后的口语化文本与她自己书面化的表达融合在一起后通过了检测。

    一些学生甚至总结出“规律”:尽量少使用专业化术语、越像“口水话”,AIGC率就越低。

    专家建议AIGC检测结果

    不应作为唯一的评价依据

    专家表示,引入技术手段对AI生成内容进行检测有它的合理性,但由于目前AIGC检测技术本身还不完善,很多检测工具也都标明其检测结果“仅供参考”。那么当下,对于论文的AIGC率,高校该如何判定才更合理呢?

    专家建议,一方面,高校可适当放宽对AIGC合格率的要求,避免因技术误判影响学生正常答辩。另一方面,AIGC检测结果不应作为唯一的评价依据。

    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鄂海红指出,不同学科对AIGC率不应一刀切,应由学科专家或导师最终定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李鑫表示,考虑到当前检测技术精确性有限,学校将合格率定在40%是为了引导同学们合理使用大模型,同时不以是否通过AIGC检测作为唯一评价依据。对于不通过AIGC检测的论文,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论文评阅、学生答辩等方式综合研判。

    当前,学术类书面表述被AI语料库大量收录学习,成为检测误判的高发领域。专家建议相关检测平台加快技术升级,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加快出台AIGC检测工具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并进行监管,提高AIGC检测工具的质量与公信力。

    警惕AI伪造图像和数据的行为

    此外,专家提醒,除了文本生成外,更应警惕利用AI伪造研究数据、生成实验图片、替代自主设计的行为。

    北京邮电大学鄂海红教授团队受科技部等部门委托,正在研发针对科学实验中利用AI工具进行图像造假等行为的检测大模型。她表示,2024年AIGC图像生成能力还不强,输出学术图像并不贴近实物,但到了2025年,已有撤稿论文指出的实验图像,人眼已很难辨别差异。这种合成的实验图像危害更大,必须用AI手段进行检测。

    当前,AI检测的“误判”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原有学术评价体系在新技术冲击下的不适应。在AI已成为科研“协作者”的今天,更需要建立一套鼓励创新、规范使用、透明可信的新规则。

    (总台记者:潘虹旭 吴汶倩 魏帮军 贾铁生 杨滢)